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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慧保天下
继2024年的分红险实现率“限高令”,2025年6月,监管针对2024年分红险分红水平再发文。
距离保险公司宣布2024年分红险分红实现率的最终日期渐近,6月18日,一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人身险司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的《关于分红险分红水平监管意见的函》(金寿险函〔2025〕374号,以下简称“《意见》”)开始在业内广泛流传。
根据《意见》,监管将分红险分红水平的决策权交给险企,但通过标准的明确、程序的完善,进一步倒逼险企强化科学分红决策,坚决防止随意调高分红险分红水平搞“内卷式”竞争。
分红险作为当下险企主推产品类型之一,分红水平的高低势必影响其市场竞争力,而根据《通知》,“好公司”“好产品”有望获得更高的市场竞争力,而“坏公司”“坏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受到影响,此举或也将进一步加剧分红险市场的马太效应。
01
坚决反分红险内卷,不能因为分红牺牲险企长期稳健性
规范险企的分红险分红问题,监管的初衷显而易见:防止个别险企为提高短期竞争力而随意提高分红水平,透支公司长期发展能力。监管鼓励险企发展浮动收益类产品的目的是促进险企有序降低负债端刚性成本,平稳度过低利率周期,险企如果随意提高分红水平,则将与这一目标背道而驰,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也将沦为空谈。
可以看到,《通知》全文都在强调“强化资产负债统筹联动”,“提升分红保险可持续经营水平”“审慎确定各产品年度分红水平”,其中,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以下几点:
1、确定分红原则和程序:建立健全分红保险分红水平动态管理机制,完善决策程序
根据《通知》,各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要求,平衡好分红保险预定利率与浮动收益、演示利益与红利实现率的关系,根据每个账户的资产配置特点和实际投资收益率,审慎确定各产品年度分红水平。
同时,各公司还应当严格遵守《分红保险精算规定》,持续提高分红保险业务质量,按照资产负债相匹配、财务与精算硬约束、投资收益可支撑、分红水平可持续的原则,以集体会议方式审定各分红保险产品的年度可分配盈余。
最重要的,“各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分红保险分红水平动态管理机制,完善决策程序,规范信息披露,明确产品、精算、投资、财务、合规、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部门职责和具体责任人员”,多部门参与,考量多重因素,最终都是指向更加科学合理的分红水平。
2、把决定权交给险企,但分红水平超过规定情形,须提交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为提升分红险分红决策的审慎性,《通知》还列举了六种情形,并明确规定,只要存在其中一种情形,就“应当充分论证拟分红水平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提交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实施”,这六种情形包括:
(一) 拟分红水平对应的投资收益率,超过公司分红保险账户过去3年平均财务投资收益率和综合投资收益率的较低者的;
(二) 分红保险账户特别储备为负值,或者当期分红实施后分红保险账户特别储备将为负值的;
(三) 设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分红保险账户,拟分红水平(即客户收益率,含预定利率和浮动收益率,下同)超过人身保险业过去3年平均财务收益率(3.20%)的;
(四) 公司监管评级为1-3级,且分红保险账户拟分红水平超过人身保险业过去3年平均财务收益率(3.20%)的;
(五) 公司监管评级为 4-5级,且分红保险账户拟分红水平超过产品预定利率的;
(六) 公司产品、精算、投资、财务等资产负债管理职能部门认为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情形。
可见,《通知》其实是给分红险分红水平设定了若干“关卡”,其中,几个指标尤其值得关注,包括:分红保险账户过去3年平均财务投资收益率和综合投资收益率的较低者;行业过去3年平均财务收益率,即3.20%;分红保险账户特别储备;公司监管评级等。
这意味着,2024年的分红险分红水平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产品本身的历史投资投资收益率,以及险企自身的监管评级,一旦监管评级落入4-5级,则拟分红水平一旦超过产品预定利率,就需要提交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审议。
所谓“监管评级”是指监管部门根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评估和等级划分的过程。具体来说,监管部门会综合考虑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偿付能力、负债质量、资产质量、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经营状况、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的因素,来衡量其整体风险水平,并据此给出相应的评级结果。评级结果分为1至5级和S级,数字越大表示风险越大。对于正处于重组、被接管、实施市场退出等情况的公司,直接列为S级。
评级结果用于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合理分配监管资源,促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评级较高的公司可能需要接受更少的监管措施和行动,而评级较低的公司则需要更多的监管关注和干预。
3、坚决防范销售误导,严禁随意抬高分红水平搞“内卷式”竞争
分红险的销售误导至今仍是市场最为担心的因素之一,对此,监管在《通知》中再度明确,“要做好解释沟通和服务工作,引导保单持有人合理预期”。同时,监管也再度明确态度“对于违反监管要求的,将采取监管约谈、责令整改、评级扣分等监管措施”:
各公司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分红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在设定实施分红水平过程中,要做好解释沟通和服务工作,引导保单持有人合理预期。要加强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日常监测和预警,坚决防范流动性风险和群体性事件。
各公司要稳健经营,坚持长期主义,把资产负债管理理念贯穿保险产品和服务全流程全周期。不得偏离账户的资产负债和投资收益实际情况,随意抬高分红水平搞“内卷式”竞争,扰乱人身保险市场秩序。监管部门将加强数据监测,对于违反监管要求的,将采取监管约谈、责令整改、评级扣分等监管措施。
02
新规影响下分红险市场马太效应或进一步凸显,消费者投保须着眼长远
随着分红险热潮的延续,监管对于分红险分红水平持续关注,针对2023年的分红险实现率就下达了“限高令”,而如今,针对2024年的分红险分红水平问题,再度发文,将分红水平的决策权交给险企,但通过标准的明确、程序的完善,进一步倒逼险企强化科学分红决策,坚决防止随意调高分红险分红水平搞“内卷式”竞争。
监管用意是推动险企切实降低负债端成本,防止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但对于市场格局而言,其影响也注定不容小觑。
监管评级高,且分红保险账户历史投资收益率高的险企,其分红险水平就能做到更高,反之,监管评级低,且分红保险账户历史投资收益率低的险企,其分红水平也注定会受到更多限制,更多关注,由此,在分红险这一赛道上,“好公司”“好产品”将普遍更具竞争力,而“坏公司”“坏产品”竞争力将随之降低,进一步强化分红险市场的“马太效应”。
在高度同质化的市场竞争中,这也势必将影响险企的产品决策,部分分红险竞争力不足的险企,或许会将发展重点定位于传统型、固定收益类产品。
《通知》倒逼险企必须强化对于消费者的知识普及,帮助消费者深刻认知分红险的特点,从更长远的角度考虑产品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