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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11月4日收到公司总经理秦晓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秦晓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秦晓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秦晓新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总经理的聘任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晓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该等股份是通过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均未解除限售。秦晓新先生辞职后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程序对秦晓新先生名下的公司股份进行相应处理。公司及董事会对秦晓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予以充分肯定,并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